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学生工作
学工动态
关于2015年赴陕西省政府及12市、区见习实践的招募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书院、学院团工委,各学生组织:

为推进“四进四信”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助力“三个陕西”建设,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与陕西省12市、区共建社会基地合作协议》部署,2015年我校将推荐大学生赴陕西省政府及12市、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见习实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遴选

1.选拔条件。

(1) 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硕、博学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政治素质高,坚决服从学校和实践地管理,有吃苦奉献精神。

(2)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 学习成绩良好。

(4) 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5) 见习期间内有充足时间保障,原则上不得请假。

2.选拔方式。学生自行通过实践专题网站或微信平台填写申请表,学校组织笔试及材料评审择优选定实践人员名单,经统一培训后推荐至陕西省政府及各市、区统筹安排到辖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见习实践。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0日,前往社会实践专题网站(shijian.tiaozhan.com)专题实践栏目下报名,或者关注团委微信公众号(xjtutuanwei)回复“专题社会实践”报名。欢迎加群452281215讨论交流。

网站会于6月5日之后陆续将自动生成的报名表、《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赴陕西省12市、区实践协议书》和《关于见习项目报名申请的审核意见表》发送至你的邮箱。按要求完成材料填写,附上入校以来的成绩单、社会任职证明6月11日送交团委2号办公室。

2.笔试时间:6月12日

凡正式提交报名表者均须参加笔试,考场安排于6月10日晚在“交大实践网”及微信平台公布,学生持学生证(或学生卡)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3.材料评审时间:6月10日至6月12日

学校团委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申请表、成绩单、社会任职情况进行评审,结合笔试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4.培训时间:6月15日至6月20日

    培训内容包括: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辅导、表达与沟通、公文写作、公务礼仪、社会学专题调研培训。课程安排表6月12日通知。

5.见习实践:7月15日至8月15日(根据接受单位实际情况而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6.总结评分: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

三、实践工作要求

1.以见习市、区为单位设置实践团队,共设12个队,队长由团委指定。每队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议并做相关记录。每人每天需要填写工作日志,实践结束后需完成实践报告。

2.每队队长每天负责对成员进行考勤,不得无故缺勤。要请假者请向本小组组长递交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报实践单位、学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审批,批准后方可请假。无故缺勤者,酌情通报批评。

3.服从学校管理,服从见习单位安排,积极认真完成实践任务。实践期间的工作时间之外(包括节假日)须严以律己,原则上不离开实践城市,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向队长说明。

4.凡参加实践的学生,均为“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研究”省域经济社会发展调研团队成员,每队队长与成员密切配合,完成调研任务,提交调研问卷。学校鼓励各队在完成规定调研任务的基础上自选题目组织调研。

5.鼓励在校教职工担任团队指导教师。

四、奖励措施

在实践结束后,队长在充分沟通成员实践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出勤率等提出考核评分,经实践市、区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汇总至学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团委组织专题总结大会,评选优秀个人、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践报告,并颁发证书。

获得优秀个人的学生可优先选派到陕西省12市、区挂职。

五、注意事项

1.入选实践活动的同学须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赴陕西省12市、区实践协议书》。

本文件确定的暑期实践工作的有关原则,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杨根:电话15249049633,邮箱529082423@qq,com.

                        团委社会实践学生指导中心

                        2015年6月1日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技术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