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各学生班级: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04」99号)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西交研「2004」100号),现对2010-2011学年生命学院研究生表彰奖励和社会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08、2009、2010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2009、2010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硕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表彰奖励的种类及名额
具体见书面通知。
三.社会奖学金的种类及名额
具体见书面通知。
四.评定条件和程序
1.2010级硕士研究生表彰奖励和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主要依据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09级硕士研究生表彰奖励和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主要依据中期考核成绩。博士研究生表彰奖励和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科研论文发表情况。
2.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宿舍的评选以集体为单位申报并上交材料,由学院评议审定后上报学生处。对需要到学校参加答辩和评审的表彰奖励,由学院评议审定后上报学生处。
3.公示评选结果
对表彰奖励和奖学金初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院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表彰奖励和奖学金监督小组提出书面异议,监督小组应在接受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对学院表彰奖励和奖学金监督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监督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
五. 注意事项
1.在2010-2011学年课程学习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申请和评定。在2010-2011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的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申请和评定。
2.表彰奖励和奖学金可以兼得,表彰奖励中各奖项不可兼得。
六、时间安排
1.9月28日,下发开展表彰奖励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9月29日——30日,各班开展表彰奖励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3.10月8日——9日,学院进行评审;
4.10月10日——11日,学院公示评选结果;
5.10月12——14日,审核上报材料;
6.10月15——16日,上报学生处。
生命学院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