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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1 来源: 浏览次数:


2025届毕业生:

根据财政部、人社部等《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 号)文件要求,我校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25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身有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范围。

二、发放标准

补贴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发放。

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领取。若本科阶段已申请(无论是在本校或是外校),研究生阶段均不能再次申请。

三、申请程序

求职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学生本人提出线上申请,学校在“一次性求职补贴高校审核系统”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名单公示后,通过系统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核发放。线上申请流程如下:

1.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西安人社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2. 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 填写相关信息;

4. 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 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证明材料

符合不同类型条件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低保家庭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特困人员毕业生

()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5.身有残疾毕业生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助学贷款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二)承诺书

研究生还须提交一份手写的本科未享受补贴的承诺书。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请各院高度重视,积极广泛宣讲补贴政策,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申报。同时做好诚信教育,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须退回补贴资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申请要求

1、请生命学院毕业生于531日前按要求进行线上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18-2043辅导员处。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

3.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

4.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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