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现开展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名额和奖项名额
我校科协最多可推荐8名候选人。我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向省科协推荐。
本届获奖总人数不超过100名,并从其中推荐15名“陕西青年科技标兵”。
三、推荐和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对拟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2、《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简要、明确评价。
被推荐人科技成果涉密的,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脱密处理,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3、请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樊蕾,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意见后统一报科研院。
科研院联系人:王娟 刘萱 88963980
学院联系人:樊蕾 13669187462
附件:
1.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
2.第十四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