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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核与综合面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1-05-12 来源: 浏览次数:

生命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核与综合面试实施细则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的通知》(西交研202181〕号),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开展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同时成立创新港工作协调组,负责创新港招生考试期间各方面保障工作及考生组织管理等;特制定生命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核与综合面试细则如下:

一、时间、地点与形式

2021518-19日,在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以现场方式进行专业考核与综合面试

二、资格审查与疫情防控

1.生命学院将组织专人对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防疫方面的相关核查,同时对参加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518日上午9:30-12:00,地点为创新港18号楼18-2043办公室。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应届生:准考证(打印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学院留存)、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打印件,需学院留存)、健康状况登记卡(附件2,需认真填写并本人签字、学院留存)。

2)往届生:准考证(打印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学院留存)、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学院留存)、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需学院留存)、健康状况登记卡(附件2,需认真填写并本人签字、学院留存)。

3)持境外学位考生:准考证(打印件)、身份证(原件)、境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学院留存)、教育部留服认证报告(复印件,需学院留存)、健康状况登记卡(附件2,需认真填写并本人签字、学院留存)。

2.参加考核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打印的准考证上加盖资格审验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加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核。

3.考生须持有加盖资格审验章的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核与综合面试各环节考核。

4.持境外学位考生应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加试。未参加加试或加试不通过不得参加专业考核与综合面试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为:材料评议(30%)、专业考核含英语能力(30%)、综合面试(40%)、综合素质测试(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等。

2.专业考核(含英语能力)分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与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英语能力测试(笔试)。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与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占20%),时长15分钟,与综合面试一并进行。所有考生还需参加英语能力的测试(占10%)(英语能力测试须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生命学院组织的统一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英语测试未达到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将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时长15分钟,包括10分钟PPT报告和5分钟专家提问。

4.综合素质测试(心理测试)在现场复试之前组织考生通过智能手机完成,测试结果作为综合面试的评分参考,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因疫情防控不能到达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网络远程进行考试。现场和网络远程考试内容一致、评分标准一致、考核时间一致。考生应在无杂音、无外人的封闭场所(经学院审核)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参加远程考试,考试期间,考生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播、录屏,考试场所内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四、考试评分

按材料评议含科研计划书(30%)、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与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20%)、综合面试(40%)分别打分,各专家独立打分,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为该项考核的最后得分。英语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10%

五、总成绩

总成绩=材料评议含科研计划书(30%+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与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20%+英语能力测试(10%)+综合面试(4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六、考试各环节安排

1.综合素质测试(心理测试):514日前完成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线上方式自行完成。

2.英语笔试:518日下午14:30

地点:创新港(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考核及综合面试:519日,8:30(面试顺序随机抽取)

地点:创新港(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办法:

按照报考单位考核小组分别依据总成绩进行排名,录取时根据各单位招生名额,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八、考试须知

1.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核验证件。

2.未按时参加考核过程中任一环节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3.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学业奖学金评定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申诉与投诉

考生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生命学院分党委申诉或投诉。

申诉与投诉电话:029-8266392588963925

申诉与投诉地点:教二北303(生命学院分党委)


十一、考试咨询

联 系 人:王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29-8896836782663926


附件:

1.生命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2.健康状况登记卡

3.综合素质测评说明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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