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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要求以及前期获省科技厅批准的《西安交通大学四链融合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学校现组织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西部科技创新港产学研融合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协作单位须为在西部科技创新港建立校企研发平台的龙头骨干企业(或其在陕注册的子公司)。项目团队须由项目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共同组建。

二、 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且结题

三、 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省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含定向委托项目、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及本次申报的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

2.在研项目负责人(除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不得申报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

四、 项目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注:若有外协,项目外协不超过支持额度的20%)。项目实施期限2年。项目团队原则上按照不少于省财政支持经费1:1配套资金

五、 申报程序

1、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进行在线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按前期征集的指南要求(附件2)在线填写申请书。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2、在申报系统中需上传以下附件:

1)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2)前期承担项目(省级或省部级以上)的结题验收证明;

3)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签订的校企联合研发平台协议(盖章签字版);

4)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的合作意向协议(附件3);

5)资金配套承诺书(附件4);

6)研发成果优先在陕西落地转化的承诺书(非在陕协作单位提供)(附件5)。

3、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团队自筹补齐。

六、 时间要求

系统申报时间:202452312:00202461612:00

申报者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申报,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七、 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八、 注意事项

1、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

2、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3、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应及时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

九、 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徐大锴  13679101241;王一童  15094093397

学院联系人:樊蕾  13669187462


                                                                                        学院办公室

                                                                                         20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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