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栏 >> 研究生教学教务 >> 正文
公告栏
研究生教学教务
【同等学力】生命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硕士/博士预申请资格注册相关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21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校研招办工作安排,请考生严格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的要求完成注册程序,且备齐以下材料,进行材料审核:

(1)申请同力博士、硕士学位资格注册信息表、资格审核表原件;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3)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硕士、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 进行认证)原件;如持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 “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的原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5)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四、六级英语证书复印件;

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6月5日—6月9日,对系统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确定考核名单:学院组织专家根据各报考导师的初审意见,以及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及相关科研成果,进行审核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最终确定参加综合评价考核考生名单,并于611以前在生命学院网站上公布。

综合评价时间:2021年6月16日前完成考核。具体时间、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确定拟注册名单

学院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表现、提交报考材料及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届时将在学院主页公示。


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学校所规定任何注册环节(含不符合报名要求等)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且逾期不补;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4、注册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需单位抬头票据者须报名时在注册系统栏目5内提前注明);

5、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6、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生命学院

2021年5月21日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技术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