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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 2024-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西交研〔20242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 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3) 协调各部门做好支持保障并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2.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协调组,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复试保障工作及考生、工作人员组织管理;

(2) 负责学院复试平台软硬件操作和有关考务工作;

(3) 加强复试工作监督和巡查,及时受理考生投诉。

二、 复试工作

1. 复试分数线



2. 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方式。请上复试线的考生322日前加入QQ群:643247621 (发送进群申请注明“考生编号+姓名”),相关面试准备工作在群内公布。

3.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专业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等。复试科目按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复试。

专业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均采用面试形式,与综合面试一并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总时间30分钟,通过随机提问专业知识、英语问答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和英语水平。

(1) 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10分钟/人,成绩占比30%

(2) 英语听力和口语

英语听力及口语5分钟/人(含1分钟自我介绍),成绩占比20%

(3) 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

综合面试(含科研能力考察及综合能力测试15分钟/人,成绩占比50%

学院将在复试中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主要考查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还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环节各专家独立打分,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为该项考核的得分。

4.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专业考核×30%+英语听力及口语×20%+综合面试×50%

三、 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通过智能手机完成(请提前准备具有一定流量的智能手机)。

测试时间:320日。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四、 信息采集

复试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s://yzbm.xjtu.edu.cn/,考生登录后,选择相应模块填报信息。

复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复试



填报时间:320-32118:00,详见附件3

五、 资格审查

1. 审查时间

20243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审查地点

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教二北生命学院308会议室。

3.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 应届考生:需准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准考证、本科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采集系统下载)

(2) 往届考生:需准备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本科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采集系统下载)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照学院通知在报到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由学院指定专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学校招生章程对考生身份、学历信息、报考条件(含学院在简章和目录中设定的要求),报考专项及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六、 复试安排(时间表)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 录取

1.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为协同培养育人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协同培养协议书。

3. 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八、 其他注意事项

1. 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 复试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体检项目及标准。2024年本校接收的推免生及此次复试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会同校医院安排进行。

3.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含本年度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所在单位须于4月底前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类协议书(含定向就业)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组织在5月底前签订、验收及归档。对于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函调人事档案,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验收及归档。

4. 录取工作完成,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并报研招办审核。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5. 奖助学金。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奖助金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执行。

九、 复试咨询

院招生办公地点:兴庆校区教二北311办公室

创新港18号楼2043办公室

院招生咨询电话:029-82669021(兴庆校区)

029-88968369(创新港校区)

监督电话:029-82663925


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

      2.综合素质测评说明

      3.复试信息采集通知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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